信用卡回饋紅利點數或現金,提供兌換商品或折抵消費金額等利多優惠,是吸引許多精打細算卡友申辦、提高刷卡付款意願的原因。然而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」,銀行業者為紅利點數或回饋金累積、使用的方式,設下「重重關卡」,消費者可得多加留意「遊戲規則」,以免享受不到應得的「卡利」。
刷卡消費累積紅利點數換刷卡換現金商品,是許多民眾申辦信用卡的重要誘因。不過近年來信用卡權益大幅縮水,部分銀行規定,持卡人須辦理指定卡別、自動扣繳或電子帳單,不然就是簽帳金額達門檻,否則一律無法累積紅利點數。例如新光銀行、台北富邦銀行與中國信託,均限定消費3,000元以下,不回饋紅利點數。
銀行業者解釋,紅利點數回饋辦法中,部分卡別由於年平均消費達數十萬元,並且有年費限制,因此不受消費門檻限制;而申辦自動扣繳、電子帳單的卡友,回饋同樣不受限的原因是為了提倡環保概念,並降低紙張成本。至於設定回饋的消費金額限制,主要是鼓勵消費者集中使用一張信用卡。
順利累積紅利點數後,除了留意可急用錢兌換的商品外,並得注意使用效期,大部分銀行回饋的紅利點數,多半限定2至3年內使用,否則就會失效。然而也有少數銀行的紅利點數終身有效,例如花旗銀行超級紅利回饋卡的禮享家點數、日盛銀行的ALLPASS卡,除非卡友剪卡,紅利點數持卡期間都可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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